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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变味”的拆违

作者:张文辉来源:今日中国论坛 浏览:996 发布时间:2013-09-26 17:14

2013710,家住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静兰桥东六座村渡口屯的陈亚炳家、罗玉娟等九户村民房屋被当地政府“强拆”,而当地政府给出的解释是“拆违行动”。据被强拆业主陈亚炳介绍,自家的房屋是有合法产权手续的,类似于这样的住户还有罗玉娟、蔡树林两家,当地政府以“拆违”的名义强行将其房屋拆迁至今后续的补偿安置问题并没有得到落实。

近日,本刊记者赶赴广西柳州进行了调查采访,而柳州市相关部门却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称此事已“妥善处理”。

合法房屋被当违建“强拆”

记者在强拆现场看到,陈亚炳、罗玉娟等九户居民原来居住的房屋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却是繁忙的施工景象。据了解,近年来,柳州市打造“百里柳江重点项目,陈亚炳等九户居民房屋位于重点工程和源路项目施工范围内,陈亚炳等九户居民只有三户具有合法产权手续的,其余六户均为违法建筑,为了保证施工能够正常开展进行,710,由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组织多个职能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了行政强制拆除,而拥有合法产权的陈亚炳等三户居民住房也被当做违法建筑同时强制拆除。据村民陈庆堂介绍,之前管委会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和其家人协商过,但只是给2700/平米的补偿价格,由于补偿的价格过低,所以并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现在周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价都6000多元/平米,而自家的兄弟姐妹比较多,所以这样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根本行不通。陈庆堂还介绍,其实这次的拆迁共涉及九户,绝大多数房屋是没有任何手续的违法建筑,作为一个柳州市民对政府的重点项目建设肯定支持,可是就这样被拿着拆违当幌子拆除合法的房屋建筑确实有点说不过去了。而且有一户姓吴的,户口都不是本村的,房屋也没有任何手续,可到头来得到的补偿比有合法手续的还要多,不知道这又是什么原因。当记者问及是否有强制拆除的法律文书时,陈庆堂称:“当时也要了,阳和工业新区拆迁办负责人说不需要,有没有都要拆”。

在走访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虽然有合法手续的村民向前来拆迁的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说明情况,但是还是没有阻挡住被强拆的命运,有的村民家中的财物没有完全搬离出来房屋就被强行推到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涉及百姓房屋拆迁的强调要同市同价,百姓还可以双向选择,既房屋置换和货币补偿两个选择,而且要先补偿安置后拆迁。同意也拆,不同意也拆,拆完再说,并冠以市政府重点工程的名义肆意强拆的行为很难让百姓信服,也更难让百姓拍手叫好。

记者采访官方遭拒

拆除违法建筑无可厚非,可是具有合法手续的村民房屋被当违建拆除却是有点牵强,无论怎么解释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村民的房屋已经失去,而村民相关的权益却并未收到保护。面对这样一个已经形成的事实,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又作何解释呢?随后,记者来到阳和工业新区管委进行采访,可得到的答复却是主要领导不在,此事已妥善处理,而直接负责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人却不接受记者的任何采访。

据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提供的一份回复材料称,和源路是柳州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之一,也是柳州建设“百里柳江”项目中的重点工程。目前和源路北段已经动工建设,南段共1.3公里长,在该路段内共有8户沿着河堤抢建的违法建筑,陈亚炳等住户均存在违法建筑,710的强拆行动只是针对违法建筑。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新区的工作安排,2013710,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市政府重点工程柳江边和源路南段1.3公里内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当日拆除违法建设涉及8户共10栋,总面积2000余平方米,而蔡树林等7户当事人愿意配合拆违工作,协同搬运工人把家具等东西搬到安置点。唯有陈亚炳这户当事人对拆违工作采取抵制态度。回复还称,关于陈亚炳等八户居民的强拆手续都是健全的,包括下达的相关法律文书,但是针对村民有合法手续强拆及先补偿后拆迁一事回复中并未涉及。

 

不得不提的一点就是,明明是九户居民,可在回复中却变成了八户,另外的一户为什么会不翼而飞。据记者了解,涉及的九户村民分别是蔡树林、董六五、罗玉娟、沈日才、沈丙有、沈银风、沈丙风、陈亚丙及一吴姓住户共计九家,而当地电视台在这次报道中称违法建筑也是涉及九家。可是在回复材料中九家却变成了八家,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当地村民向记者介绍说,另外一户吴姓住户之所以被隐藏可能是出于保护领导的目的,因为吴姓住户根本就不是本村人,房屋也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只是因为吴姓住户在政府有人,所以必要的补偿也是“合情合理”的。

相关资料还显示,陈亚炳于1993220获鹿寨县雒容镇政府批准占用土地103.44平方米,建设建筑物为103.44平方米的住房[批准文号:雒容政土临字(93014],获批后陈亚炳按批文的用地进行建设。200458,陈亚炳以已建的房屋因质量问题并有多处开裂成危房为理由向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申请在原址上新建三层半楼房,20041123经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核准在原址上新建二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面积为206.9平方米的房屋。获拆旧建新批准后,陈亚炳于2005613前把房屋建好,并向当地规划建设局提出验收申请报告,规划建设局接报后到场给予验收。

另据村民陈亚炳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同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拆迁办主任及副主任的一份录音资料显示,所有的被强拆住户均没有得到相关的补偿协议,均是口头协议,当地人是按照失地农民政策,给予每人60平米的安置住房和资金补助,而陈亚炳则不符合其安置补偿标准,理由是从外村迁入,自身还拥有土地。只能按照标准11来进行房屋置换,或者每平米2700元的补偿标准来执行。

据了解,20134月份以来,柳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风暴行动,通过开展暴风式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城市建设发展大局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开展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动有助于促进地方的城市建设推动城镇化发展,可是这种打着拆违的幌子却行强拆之事却是有待商榷,无论是什么样的重点工程,在百姓利益面前应该去尊重和维护百姓的权益为先。

 

记者就上述了解的情况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称,目前国家出台的关于村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政府未补偿就 强拆,这已经侵害了村民的根本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严重违法,而个别政府暴力强拆,影响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削弱的是政府机关的权威性。

多年来,各地不断被爆出非法强拆的鲜活个例,而非法强拆的背后映射的是各地方政府在促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急功近利、不择手段也更被百姓用来形容政府的形象,这些不雅的形容也充分说明了地方政府没有对公权力进行严格的监督与制约,权利缺失的背后彰显的是政府职能和宗旨的背离,牺牲的永远是群众的利益。

多位专家表示,在整治地方强拆的同时也应加大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以加强警示作用,更好的保障百姓合法权益。

  

对于事态的发展  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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