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推送线索,依法查处白城市衡冠建筑材料批发中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件。
经查,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以王杏辉为实际控制人的白城市衡冠建筑材料批发中心,借助真实建材经营业务作掩护,非法取得上游企业开具的3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42.90万元。202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白城市衡冠建筑材料批发中心取得的3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为虚开,对该公司虚开发票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1.77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2025年12月,王杏辉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供稿:吉林省税务局












